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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宁一女子遭骗婚骗财40多万元 重婚"老公"被公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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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9-10-12 23:42:09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正序浏览 |阅读模式
2018年6月,在南宁一所小学做老师的阿玲(化名)经人介绍,与一名叫林某的男人知道。林某自称31岁,比阿玲大1岁,有固定工作单位,人能说会道,很会讨女孩子欢心。
两人知道后,林某对阿玲展开张狂的寻求,天天跑去阿玲家里吃饭,对阿玲关怀备至。没多久,两人就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,并开端“以成婚为目的”的同居日子,而林某大部分时间都居住在阿玲家中。一个多月后,阿玲发现自己怀孕了,随即沉溺在即将做母亲的幸福之中。
当年11月,阿玲开端陆续收到各种各样的催债短信和电话。经查,阿玲发现林某用她的信用卡去消费、套现和借款等。但每次阿玲责问林某,都被其用花言巧语推脱。林某称所借金钱用于资金周转,很快就会帮还上,阿玲也信以为真。
2019年4月,阿玲为林某生下一女。6月,阿玲从朋友处取得一个令人震惊的音讯:林某其实已婚并有小孩,阿玲这才如梦初醒。想起一年多来,自己被骗财骗色而不自知,阿玲悲愤之余毅然挑选报警。
6月29日,林某被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刑事拘留。
经查,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期间,林某在阿玲不知情的情况下,冒用阿玲的数张信用卡消费、套现、借款合计17.9万余元。同时,利用阿玲的身份证信息在网络借贷平台上借款合计24.7万余元。林某已将这些钱全部用于归还个人债款。
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,林某已于2018年3月成婚,同年5月,其妻生下一个孩子。而一向被蒙在鼓里的阿玲,因为未婚生育,案发后被单位劝退。
经审查,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以为,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骗取其他金融机构数额巨大的借款,以及冒用他人信用卡骗取数额巨大的财物;有配偶而又与他人建立现实婚姻,应当以借款诈骗罪、信用卡诈骗罪、重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,遂对林某依法提起公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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